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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企业认证

汉阳区武汉企业先来了解一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流程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8-30 11:54:13点击:2023

信息摘要:

申请条件: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一、申请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高新企业认证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申请材料目录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并向认定机构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二)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三)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四)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五)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六)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七)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八)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三、认定管理流程

  (一)企业申请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二)专家评审

  认定机构应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审查认定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四)企业年报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一)企业申报

  企业对应本办法开展自我评价。觉得满足申报条件的在“高新企业评定管理工作网”登记注册,向评定机构提出评定办理。办理时递交下列材料:

  1.高新企业评定申请表;

  2.证实企业依规依法创立的有关登记注册有效证件;

  3.国家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实、科技创新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和主要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应企业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

  5.企业员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经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开具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1个会计年度高新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财务会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3个会计年度公司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专家评审

  评定机构应在合乎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团。专家团对企业申报材料开展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审查评定

  评定机构结合专家团评审意见,对申报企业开展综合审查,提出评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企业评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办理备案,并在“高新企业评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评定机构向企业授予统一印制的“高新企业证书”;有提出异议的,由评定机构开展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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