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司变更名称流程如下:
1、申请报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根据规定,携带《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到工商局窗口领取核名表格,填写核名资料,核准新公司名称,建议提供5个以上名称。
公司名称变更申请通过之后,要携带原来的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到工商局换取新的营业执照。刻印新的公章、法人章、合同章、财务章、发票章,且原来的印章都需要在规定时限内缴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及公司公章到原开户银行进行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一、公司名称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原件);
5、承诺书(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名称变更核准申请表》。
二、公司名称变更债务怎么承担
有限责任公司名称的变更、股东股权的转让和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均属于公司登记事项的变更,应当依照规定及时申请变更登记。除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外,变更后的公司对变更前的公司债权、债务仍应予以承继。
三、公司名称变更需要间隔多长时间
一般来说,公司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变更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变更,属于公司自主经营范围。但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规定,公司在经核准注册后一年内无特殊理由不得变更公司名称。也就是说,在获得注册批准后的1年内,无需特殊理由即可变更公司名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有关内容规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后,无特殊原因,一年内不得申请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