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朋友还没有明白公司破产和江岸区公司注销的区别,可能会将破产和注销混为一谈,小编今天就给大家讲讲这两者的区别,内容如下,仅供大家参考。
注销和破产不是一回事。江岸区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公司破产,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
江岸区公司注销和破产的区别:
1、性质不同注销一般是经营主体决定终止经营向登记注册机关履行的登记程序。
破产则肯定是登记注册机关对严重违法的登记主体做出的行政处罚,或者是破产。 前者是企业的主动行为,后者则是被动的。
2、法律依据不同注销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江岸区注销公司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资格。公司破产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指的是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3、表现形态不同。企业法人注销是企业主动通过书面材料,提交有关文件、证件自行向登记机主管机关申请终止市场经济活动和民事关系的登记行为,是企业登记管理中的专有名词。而破产是被动的,是企业经营不下去,资不抵债,也就是亏损到把借来的钱也赔进去了,按照破产法不得不进行企业终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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